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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征集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来源:本站 更新时间:2019-12-03 访问:

关于征集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国发〔2016〕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6〕27号),《江西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2016-2020)》(赣府厅发〔2017〕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江西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推动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现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中医药标准化研究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开展对热敏灸的标准化研究,制定热敏灸技术规范、热敏灸临床指南、热敏灸艾材、热敏灸灸具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资助2项。

(二)开展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道地药材标准化、中药固体制剂标准、中药饮片炮制(含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等中药标准化研究。资助2项。

(三)开展恶性肿瘤中西医结合诊疗标准化,糖尿病中医诊断标准及处理规范、糖尿病综合疗效评价标准体系、糖尿病药膳食疗标准化。资助2项。

(四)中医急症(外感热病)病种的范围、中医急症(外感热病)病名的标准化、中医急症(外感热病)诊断的标准化、中医急症(外感热病)治疗的标准化等中医临床标准化研究。资助2项。

(五)制定中医保健服务标准、中医养生馆(堂所)管理标准、中医药健康旅游管理标准等管理标准。资助2项。

二、申报及立项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前期已有一定的标准化研究基础,研究成果要在中医药的某一细分领域、全行业或全省范围内普遍适用,具有广泛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达到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制(修)订立项的基本要求。

(二)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或中医药行政管理人员;在企业中长期从事相关技术工(5年以上)的,具有中医药标准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

(四)立项项目考核要求项目结题时需形成标准草案,至少达到江西省地方标准立项的要求。

三、立项资金支持方式

采取前补助的支持方式,每个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

四、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从《任务书》下达时间计算。项目结题验收、成果鉴定需按照任务书规定提供项目研究报告、相关技术资料和论文等成果。

五、申报时限及评估方式

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长期受理标准化研究项目的申报,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立项评估,由标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组从入库项目中评审遴选出符合当年引导方向的优秀项目推荐立项,未获资助项目经补充优化后可再次申报,已获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者请于2019年12月15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邮箱,同时将申报书纸质版1式2份交至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收件人: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文教路529号(邮编:330077)

联系人:余良忠  邹善样

联系方式:0791-88505162

电子邮箱:jxszyybwh@126.com



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1.2019年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申报指南.doc

    2.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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