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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新规规范电动车有序停放 院内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稳步增强——后勤保障科消防安全巡查检查侧记
作者:后勤保障科 来源:本站 更新时间:2021-08-18 访问:

    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始施行,对电动车“进楼”问题作出规定。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8月17日,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后勤保障科组织人员对院内办公区、住宅区电动车违规停放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行为予以引导劝戒,并在院内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公告。同时,后勤保障科还以此次巡查检查为契机,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宣讲,并以南昌市首例电动自行车处罚为案例进行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部职工及住户安全消防意识。住宅区住户表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不仅给个人出行带来了拥堵,消防安全隐患概率也大大提高,这次宣传及时对《规定》内容的一次普及,也是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降低消防安全隐患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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