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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公开征集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03-16 访问: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2030)(国发〔201615),《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627), 《江西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2021-2025)(赣府厅发〔202225)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江西省地方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发挥社会各界中医药标准化专家作用,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中医药领域标准化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各高校、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及行业管理部门等在职人员。
   二、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养,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
   3、熟悉中医药标准化法律、法规,掌握相关领域政策及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发展趋势和需求,具有从事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医药标准制定、中医药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经历。
   三、专家主要职责
   1、对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发展方向、制度设计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技术咨询;
   2、对中医药标准及标准化研究申报项目提供审评意见;
   3、对中医药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评估和考核评价提供咨询意见;
   4、对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提供论证意见。
   四、申请程序
   1、填报表格。下载并填写《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专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2、提交材料。申报专家可选择自荐或单位推荐两种方式提交材料。选择自荐的,专家本人将《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专家信息登记表》纸质版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寄送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选择单位推荐的,由单位在《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专家信息登记表》上加盖公章,说明推荐理由和推荐意见,纸质版寄送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五、 专家聘任
   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库,并根据中医药标准化工作需求随机抽取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联系人:邹善样 余良忠
   电话:0791-88505162
   E-mail:jxszyybwh@126.com
   邮寄地址: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南昌市文教路529号,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信息文献所306室,邮编:330077)
   

   附件:江西省中医药标准化专家信息登记表




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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